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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文化之“美”

羊在中国上古人的眼中,形象漂亮,温驯忠厚,腼腆害羞,羊羔跪乳,羊肉可口,因此便有了甲骨文的“美”“善”“义”“鲜”“羞”等汉字。英语中“羊”一词常出现在《圣经》中,作为《圣经》发源地的西亚、北非地区及地中海沿岸诸国在《圣经》形成时以游牧业为主,“羊”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的吃与穿的两大生活难题。“羊”在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同时,其精神价值也得以升华和充实,上升到令基督教教徒顶礼膜拜的高度。《圣经》中把耶酥基督喻为羔羊,有时也把普通的基督信徒比喻为羊。略有不同的是,耶酥常为未成年的“羔羊”而信徒们却是成年的“绵羊”。《圣经》中,羊象征耶酥是因为人们认为,羊具备许多人类所具有的高贵品质;心地善良、温良谦恭、纯洁无暇,本性上很少有挑衅性但却有宽容度,因而基督教徒对它的赞扬几乎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。

广场三羊开泰石雕,晚霞红石雕羊[1]

羊天生丽质,模样可爱。但在中国,美的本义和审美意识,首先是从吃起源的。“美”字所包含的最初的美意识,即味觉审美意识,是人类其它审美的先河。对味觉审美的崇拜,是人类审美活动的源泉,因此“美”上为“羊”,下为“火”,其对“美”的诠释可想而知。“美”字起源另一说法是源于古人劳动或喜庆时,头戴羊角载歌载舞之人,所谓“羊大为美”。味觉和视觉两方面看到了羊与美的关联,但是仍旧不够全面。从中国古代的具体情况看,中国传统审美取向的形成与羊的确关系密切,美字不仅产生于对羊的味觉感受和视觉感受,同时还产生于对羊的精神感受。味觉感受和视觉感受是直观的,精神感受是意象的。它们尽管都是美产生的重要条件,但后者似乎更为重要。所以,董促舒先生说:盖人以羊为美味,故善有吉美之义。并最终导致羊大为美观念的生成。羊成为美的化身,于是它的美德就具有了人格的意义,而美的意义也随之得到了扩展和引申,有了素质优良、价格贵重、完美淳良、巨大功业、志趣高尚、称赞褒奖等意思。日本美学家今道友信先生在《关于美》一书中指出汉语美字中的羊字一定要和《论语》中告朔之饩羊联系起来理解,是牺牲的象征。他说:美比作为道德最高概念的善还要高一级,美相当于宗教里所说的圣,美是与圣具有同等高度的概念,甚至作为宗教里的道德而存在的最高概念。在他看来,美是羊这种牺牲的衍生,因而具有一定的宗教意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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